各位教职工:
新修订的《广州航海学院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12月16日正式印发。请各位教职工仔细阅读新规定,并依照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办理医药费用报销相关事宜。该管理规定文件已上传至基建后勤管理部官方网站的下载专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下载。
若有疑问,可向卫生所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医生
联系电话:32083043
联系地点:A2行政楼205办公室(A2-205)
特此通知。
基建后勤管理部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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