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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广州航海学院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017-06-02 16:33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做好学生食堂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提高对事物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建立规范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广州航海学院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小组,由学校分管后勤副校长牵头,校长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学工处、保卫处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全面负责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内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工作,协调好学校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制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学校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只能部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四、事故处理

1、发生食物中毒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当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告,后勤保障部应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小组,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应急小组确定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职能工作组在最快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2、医疗救援。卫生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病人,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校长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将病人送至医院救治。

3、现场处置。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应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人员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后勤保障部负责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采集病人的吐泻物,配合卫生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检验。

五、善后处理及责任追究

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稳定师生和家长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后,确定责任。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责令停业整顿;对事件主要负责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子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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